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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说读书人的寒窗梦在朝堂,逐利人的金玉地在生意场,当官人的无声厮杀在帝都,那么江湖人想要声名远扬,在武林中拥有一席之地,就离不开妖兽森林~~无论他背后的门派多高多大,无论他所在的门派里有多少灵花异草。
因为斩杀妖兽不仅能获得丹珠,增强修为,还能显示一个武者的实战能力。所杀妖兽的级别越高,恐怖程度越罕见,就越能快速扬名立万,被人崇拜。
铸剑山庄大公子易融欢也不例外。
金暮黎原本以为他就是个等着下属将妖兽丹珠弄来递到他手里、一副吊儿郎当形象的富家纨绔,没想到人虽在客栈,还没进妖兽森林,但看起来很严肃,严肃到有些阴沉,且修为好像也不低。
这倒真是有点出乎意外。
易融欢看着自家狼狈不堪的婢女和满脸血污的护卫,原本就不苟言笑的脸,更加沉冷,却并未皱眉,盯着二人看半天,看得他们身体直打哆嗦,目光才转向白纱遮面的清冷女子:“阁下是?”
金暮黎不想给易锦带来困扰和麻烦,便避而不答:“你应该先问他们发生了什么事,被谁所伤,原因何在。”
易融欢定定瞧她两眼,看向刻薄女子:“你说。”
刻薄女子之前虽在胡须青年面前又叫又骂,此刻面对大公子,却只剩唯唯诺诺,且因涉及自己身体受辱,便迟疑结巴半天,才把事情经过讲述一遍。
金暮黎就在她旁边,她不敢扯谎。
易融欢听完后,脸色自是难看,他先吩咐人去把那两个败类的尸体拖回,之后才语气寡淡如水道:“也就是说,原本与此事无关的姑娘你,在替易锦出头,来这里也是兴师问罪、为他报仇?”
金暮黎也淡淡望着他:“只想问一句,易锦被诱骗出庄、打伤后弃于荒野这件事,是不是你的指使?”
“是,”易融欢直言不讳,“如何?”
很低调的嚣张。
金暮黎长鞭一抖:“他既然叫我一声姐姐,弟弟的事,我自然不能不管。”
易融欢看着那条血色长鞭,微微皱了皱眉。
以鞭为武器的人屈指可数,而使用血色长鞭的,更是极为稀少。
而制作血鞭的材料,除了麻丝或柳丝混合牛、马、羊的皮和筋进行染色,就是韧度极强的血狼筋,另外还有传闻中可遇不可求的红色蛟龙筋。
作为铸剑世家,不可能只对剑器有研究,其它兵器或多或少都会有所涉猎,尤其是要继承家业的嫡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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